论语注疏
魏何晏注,宋邢昺疏,国学导航整理
● 序
魏何晏注,宋邢昺疏。昺字叔明,曹州济阴人。太平兴国中擢九经及第,官至礼部《尚书》,事迹具《宋史》本传。是书盖咸平二年诏昺改定旧疏,颁列学官。至今承用,而传刻颇讹。《集解》所引十三家,今本各题曰:“某氏”,皇侃《义疏》则均题其名。案奏进序中称“集诸家之善,记其姓名,”侃《疏》亦曰:“何《集注》皆呼人名,惟包独言‘氏’者,包名咸,何家讳咸,故不言也”,与序文合,知今本为後来刊版之省文。然周氏与周生烈遂不可分,殊不如皇本之有别。考邢昺《疏》中亦载皇侃何氏讳咸之语,其疏“记其姓名”句则云:“注但记其姓,而此连言名者,以著其姓所以名其人,非谓名字之‘名’也。”是昺所见之本已惟题姓,故有是曲说。《七经孟子考文》称其国皇侃《义疏》本为唐代所传,是亦一证矣。其文与皇《疏》所载亦异同不一,大抵互有长短。如《学而》篇“不患人之不己知”章,皇《疏》有王肃注一条,《里仁》篇“君子之於天下也”章,皇《疏》有何晏注一条,今本皆无。观顾炎武之《石经考》以石经《仪礼》校监版,或并经文全节漏落,则今本《集解》传刻佚脱,盖所不免。然蔡邕石经《论语》於“而在萧墙之内”句,两本并存,见於《隶释》。陆德明《经典释文》於诸本同异,亦皆并存。盖唐以前经师授受,各守专门,虽经文亦不能画一,无论注文。固不必以此改彼,亦不必以彼改此。今仍从今本录之,所以各存其旧也。
《疏》,《宋志》作十卷,今本二十卷,盖後人依《论语》篇第析之。晁公武《读书志》称其亦因皇侃所采诸儒之说刊定而成。今观其书,大抵翦皇氏之枝蔓,而稍傅以义理,汉学、宋学兹其转关。是《疏》出而皇《疏》 微,迨伊洛之说出而是《疏》又微.故《中兴书目》曰:“其书於章句训诂名物之际详矣”,盖微言其未造精微也。然先有是《疏》,而後讲学诸儒得沿溯以窥其奥。祭先河而後海,亦何可以後来居上,遂尽废其功乎?
●论语注疏解经序
翰林侍讲学士朝请大夫守国子祭酒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臣邢昺等奉敕校定
◎序解
○正义曰:案《汉书·艺文志》云:“《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於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既卒,门人相与辑而论纂,故谓之《论语》。”然则夫子既终,微言已绝,弟子恐离居已後,各生异见,而圣言永灭,故相与论撰,因采时贤及古明王之语合成一法,谓之《论语》也。郑玄云:“仲弓、子游、子夏等撰定。论者,纶也,轮也,理也,次也,撰也。”以此书可以经纶世务,故曰纶也;圆转无穷,故曰轮也;蕴含万理,故曰理也;篇章有序,故曰次也;群贤集定,故曰撰也。郑玄《周礼》注云“答述曰语”,以此书所载皆仲尼应答弟子及时人之辞,故曰语。而在论下者,必经论撰,然後载之,以示非妄谬也。以其口相传授,故经焚书而独存也。汉兴,传者则有三家,《鲁论语》者,鲁人所传,即今所行篇次是也。常山都尉龚奋、长信少府夏侯胜、丞相韦贤及子玄成、鲁扶卿太子太傅夏侯建、前将军萧望之并传之,各自名家。《齐论》者,齐人所传,别有《问王》、《知道》二篇,凡二十一篇,其二十篇中,章句颇多於《鲁论》,昌邑中尉王吉、少府朱畸、琅邪王卿、御史大夫贡禹、尚书令五鹿充宗、胶东庸生并传之,唯王吉名家。《古论语》者,出自孔氏壁中,凡二十一篇,有两《子张》,篇次不与《齐》、《鲁论》同,孔安国为传,後汉马融亦注之。安昌侯张禹受《鲁论》于夏侯建,又从庸生、王吉受《齐论》,择善而从,号曰“张侯论”,最後而行於汉世。禹以《论》授成帝,後汉包咸、周氏并为章句,列於学官。郑玄就《鲁论》张、包、周之篇章考之《齐》、《古》,为之注焉。魏吏部尚书何晏集孔安国、包咸、周氏、马融、郑玄、陈群、王肃、周生烈之说,并下己意,为《集解》,正始中上之,盛行於世。今以为主焉。序者,何晏次序传授训说之人,乃已《集解》之意。序为《论语》而作,故曰《论语序》。
叙曰:汉中垒校尉刘向言《鲁论语》二十篇,皆孔子弟子记诸善言也。大子大傅夏侯胜、前将军萧望之、丞相韦贤及子玄成等传之。
[疏]“叙曰”至“传之”。
○正义曰:此叙《鲁论》之作及传授之人也。叙与序音义同。曰者,发语辞也。案《汉书·百官公卿表》云:“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内,外掌西域。”颜师古曰:“掌北军垒门之内而又外掌西域。”刘向者,高祖少弟楚元王之後,辟彊之孙,德之子。字子政,本名更生,成帝即位,更名向。数上疏言得失,以向为中垒校尉。向为人简易,专精思於经术。成帝诏校经传诸子诗赋,每一书已,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指意,录而奏之,著《别录》、《新序》。此言“《鲁论语》二十篇,皆孔子弟子记诸善言也”,盖出於彼,故何晏引之。对文则直言曰言,答述曰语,散则言、语可通。故此论夫子之语而谓之善言也。《表》又云:“太子太傅,古官,秩二千石。”《传》云:“夏侯胜字长公,东平人,少好学。为学精熟,善说礼服,徵为博士。宣帝立,太后省政,胜以《尚书》授太后,迁长信少府。坐议庙乐事下狱,系再更冬,会赦,出为谏大夫。上知胜素直,复为长信少府。迁太子太傅。受诏撰《尚书》、《论语》说,赐黄金百斤。年九十卒官,赐冢茔,葬平陵。太后赐钱三百万,为胜素服五日,以报师傅之恩。儒者以为荣。始,胜每讲授,常谓诸生曰:‘士病不明经术,经术苟明,其取青紫如俯拾地芥耳。学经不明,不如亲耕。’《表》又云:“前、後、左、右将军,皆周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绶,汉不常置。或有前、後,或有左、右,皆掌兵。”及《四夷传》云:“萧望之字长倩,东海兰陵人也。好学《齐诗》,事同县后仓,又从夏侯胜问《论语》、礼服,以射策甲科为郎,累迁谏大夫,後代丙吉为御史大夫,左迁为太子太傅。及宣帝寝疾,选大臣可属者引至禁中,拜望之为前将军。元帝即位,为弘恭、石显等所害,饮鸩自杀。天子闻之,惊拊手为之食,涕泣哀恸左右。长子嗣为关内侯。”《表》又云:“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应劭曰:“丞,承也;相,助也。”“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国,绿绶。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一丞相,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传》曰:“韦贤字长孺,鲁国邹人也。贤为人质朴少欲,笃志於学,兼通《礼》、《尚书》,以《诗》教授,号称邹鲁大儒,徵为博士、给事中,进授昭帝《诗》,稍迁光禄大夫。及宣帝即位,以先帝师,甚见尊重。本始三年,代蔡义为丞相,封扶阳侯,年七十馀,为相五岁。地节三年,以老病乞骸骨,赐黄金百斤,罢归,加赐第一区。丞相致仕,自贤始。年八十二薨,谥曰节侯。少子玄成字少翁,“复以明经历位至丞相,邹、鲁谚曰:‘遗子黄金满籯,不如教子一经。’玄成为相七年,建昭三年薨,谥曰共侯。”此四人皆传《鲁论语》。
《齐论语》二十二篇,其二十篇中,章句颇多於《鲁论》。琅邪王卿及胶东庸生、昌邑中尉王吉皆以教授。
[疏]“齐论”至“教授”。
○正义曰:此叙《齐论语》之兴及传授之人也。《齐论语》凡二十二篇,其二十篇篇名与《鲁论》正同,其篇中章句则颇多於《鲁论》。篇者,积章而成篇,遍也,言出情铺事明而遍者也。积句以成章,章者,明也,总义包体所以明情者也。句必联字而言,句者,局也,联字分疆,所以局言者也。琅邪、胶东,郡国名。王卿,天汉元年由济南太守为御史大夫。庸生名谭生,盖古谓有德者也。昌邑中尉者,《表》云:“诸侯王,高帝初置,金玺盭绶,掌治其国。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景帝中五年,改丞相曰相。成帝绥和元年,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中尉如郡都尉。”《传》云:“王吉字子阳,琅邪皋虞人也。少好学明经,以郡吏举孝廉为郎,补若卢右丞,迁荧阳令,举贤良为昌邑中尉。”此三人皆以《齐论语》教授於人也。
故有《鲁论》、有《齐论》。
[疏]“故有《鲁论》有《齐论》”。
○正义曰:既叙《鲁论》、《齐论》之作及传述之人,乃以此言结之也。
鲁共王时,尝欲以孔子宅为宫,坏,得《古文论语》。
[疏]“鲁共”至“论语”。
○正义曰:“此叙得《古论》之所由也。尝,曾也。坏,毁也。言鲁共王时,曾欲以孔子宅为宫,乃毁之,於壁中故得此《古文论语》也。《传》曰:鲁共王馀,景帝子,程姬所生,“以孝景前二年立为淮阳王,前三年徙王鲁,二十八年薨”,谥曰共王。“初好治宫室,坏孔子旧宅以广其宫,闻锺磬琴瑟之音,遂不敢复坏。於其壁中得古文经传”,即谓此《论语》及《孝经》为传也。故汉武帝谓东方朔云:“《传》曰:时然後言,人不厌其言。”又成帝赐翟方进《策书》云:“《传》曰: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是汉世通谓《论语》、《孝经》为传。以《论语》、《孝经》非先王之书,是孔子所传说,故谓之传,所以异於先王之书也。言古文者,科斗书也,所谓仓颉本体,周所用之。以今所不识,是古人所为,故名古文。形多头粗尾细,状复团圆,似水虫之科斗,故曰科斗也。
《齐论》有《问王》、《知道》,多於《鲁论》二篇。《古论》亦无此二篇,分《尧曰》下章“子张问”以为一篇,有两《子张》,凡二十一篇。篇次不与《齐》、《鲁论》同。
[疏]“齐论”至“鲁论同”。
○正义曰:此辨三《论》篇章之异也。《齐论》有《问王》、《知道》,多於《鲁论》二篇,所谓《齐论语》二十二篇也。《古论》亦无此《问王》、《知道》二篇,非但《鲁论》无之,《古论》亦无也。《古论》亦无此二篇,而分《尧曰》下章“子张问”以为一篇,有两《子张》,凡二十一篇。如淳曰:“分《尧曰》篇後“子张问:何如可以从政”以下为篇名,曰《从政》。其篇次又不与《齐》、《鲁论》同。《新论》云:“文异者四百馀字。”
安昌侯张禹本受《鲁论》,兼讲《齐》说,善者从之,号曰“张侯论”,为世所贵。包氏、周氏《章句》出焉。
[疏]“安昌侯”至“出焉”。
○正义曰:此言张禹择《齐》、《鲁论》之善者从之,为世所重,包、周二氏为《章句》训说此张侯《论语》也。《传》曰:“张禹字子文,河内轵人也。从沛郡施雠受《易》,王阳、庸生问《论语》,既皆明习,举为郡文学。久之试为博士。初,元中立皇太子,令禹授太子《论语》,由是迁光禄大夫,数岁出为东平内史。成帝即位,徵禹以师,赐爵关内侯、给事中领尚书事。河平四年,代王商为丞相,封安昌侯。为相六岁,乞骸就第。建平二年薨,谥曰节侯。禹本受《鲁论》於夏侯建,又从庸生、王吉受《齐论》,故兼讲《齐》说也。”《传》又云:“始鲁扶卿及夏侯胜、王阳、萧望之、韦玄成皆说《论语》,篇第或异,禹先事王阳,後从庸生,采获所安,最後出而尊贵,诸儒为之语曰‘欲不为《论》,念张文’。由是学者多从张氏,馀家浸微。”是“其善者从之,号曰‘张侯论’,为世所贵”之事。《後汉·儒林传》云:“包咸字子良,会稽曲阿人也。少为诸生,昌《鲁诗》、《论语》,举孝廉,除郎中。建武中入授皇太子《论语》,又为其《章句》,拜谏议大夫。永平五年,迁大鸿胪。”周氏不详何人。章句者,训解科段之名,包氏、周氏就张侯《论》为之《章句》,训解以出其义理焉。不言名而言氏者,盖为《章句》之时,义在谦退,不欲显题其名,但欲传之私族,故直云氏而已。若杜元凯集解《春秋》谓之杜氏也。或曰:以何氏讳咸,故没其名,但言包氏,连言周氏耳。
《古论》唯博士孔安国为之训解,而世不传,至顺帝时,南郡大守马融亦为之训说。
[疏]“古论”至“训说”。
○正义曰:此叙训说《古文论语》之人也。《史记·世家》:安国,孔子十一世孙,为武帝博士。时鲁共王坏孔子旧宅,壁中得古文虞夏商周之书及传《论语》、《孝经》,悉还孔氏,故安国承诏作《书传》,又作《古文孝经传》,亦作《论语训解》。《释诂》云:“训,道也。”然则道其义、释其理谓之训解,以传述言之曰传,以释理言之曰训解,其实一也。以武帝末年遭巫蛊事,经籍道息,故世不传。自此安国之後,至後汉顺帝时,有南郡太守马融亦为《古文论语训说》。案《後汉·纪》:“孝顺皇帝讳保,安帝之子也。”《地理志》云:“南郡,秦置,高帝元年更为临江郡,五年复故。景帝二年复为临江郡,中二年复故,属荆州。”《表》云:“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传》云:“马融字季长,扶风茂陵人也。为人美辞貌,有俊才,博通经籍,永初中为校书郎。阳嘉二年,拜议郎,梁商表为从事中郎,转武都太守,三迁为南郡太守,注《孝经》、《论语》、《诗》、《易》、《尚书》、三《礼》。年八十八,延寿九年卒於家。
汉末,大司农郑玄就《鲁论》篇章考之《齐》、《古》,为之注。
[疏]“汉末”至“之注”。
○正义曰:言郑玄亦为《论语》之注也。郑玄字康成,北海高密县人,师事马融。大司农徵不起,居家教授,当後汉桓、灵时,故云汉末。注《易》、《尚书》、三《礼》、《论语》、《尚书大传》、五经纬候,笺《毛诗》,作《毛诗谱》。破许慎《五经异义》,针何休《左氏膏肓》,发《公羊墨守》,起《梁废疾》,可谓大儒。作注之时,就《鲁论》篇章,谓二十篇也,复考校之以《齐论》、《古论》,择其善者而为之注。注与注音义同。
近故司空陈群、太常王肃、博士周生烈皆为《义说》。
[疏]“近故”至“义说”。
○正义曰:此叙魏时注说《论语》之人也。年世未远人已殁故,是近故也。司空,古官三公也。《表》云:“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博士,秦官,掌通古今。”《魏志》云:“陈群字长文,颍川许昌人也。太祖辟群为司空西曹属,文帝即位,迁尚书仆射。明帝即位,进封颍阴侯,顷之为司空。青龙四年薨。”“王肃字子邕,东海兰陵人,魏卫将军太常兰陵景侯,甘露元年薨。注《尚书》、《礼·丧服》、《论语》、《孔子家语》,述《毛诗注》。作《圣证论》难郑玄。”周生烈,燉煌人,《七录》云:“字文逸,本姓唐,魏博士、侍中。”此二人皆为《论语义说》,谓作注而说其义,故云义说。
前世传授师说,虽有异同,不为训解。中间为之训解,至于今多矣。所见不同,互有得失。
[疏]“前世”至“得失”。
○正义曰:将作《论语集解》,故须言先儒有得失不同之说也。据今而道往古,谓之前世。上教下曰传,下承上曰受。谓张禹以上至夏侯胜以来,但师资诵说而已,虽说有异者、同者,皆不著篇简以为传注、训解。中间为之训解,谓自古至今中间,包氏、周氏等为此《论语训解》,有二十馀家,故云至于今多矣。以其趣舍各异,故得失互有也。
今集诸家之善,记其姓名,有不安者颇为改《易》,名曰《论语集解》。
[疏]“今集”至“集解”。
○正义曰:此叙《集解》之体例也。今谓何晏时,诸家谓孔安国、包咸、周氏、马融、郑玄、陈群、王肃、周生烈也。集此诸家所说善者而存之,示无剿说,故各记其姓名。注言包曰、马曰之类是也。注但记其姓,而此连言名者,以著其姓所以名其人,非谓名字之名也。有不安者,谓诸家之说於义有不安者也。颇为改易者,言诸家之善则存而不改,其不善者颇多为改易之。注首不言包曰、马曰,及诸家说下言一曰者,皆是何氏自下已言、改易先儒者也。名曰《论语集解》者,何氏注解既毕,乃自题之也。杜氏注《春秋左氏传》谓之“集解”者,谓聚集经传为之作解也。此乃聚集诸家义理以解《论语》,言同而意异也。
光禄大夫关内侯臣孙邕、光禄大夫臣郑冲、散骑常侍中领军安乡亭侯臣曹羲、侍中臣荀顗、尚书驸马都尉关内侯臣何晏等上。
[疏]“光禄”至“等上”。
○正义曰:此叙同集解之人也。《表》云:“大夫,掌论议,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皆无员,多至数十人。太初元年更名中大夫为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无印绶,爵级十九曰关内侯,颜师古曰:“言有侯号而居京畿,无国邑。”孙邕字宗儒,乐安青州人也。《晋书》:“郑冲字文和,荧阳开封人也,起自寒微,卓尔立操。魏文帝为太子,命为文学,累迁尚书郎,出补陈留大守,曹爽引为从事中郎,转散骑常侍光禄勋。”《表》又云:“侍中、散骑中常侍皆加官。”应劭曰:“入侍天子,故曰侍中。”晋灼曰:“魏文帝合散骑、中常侍为散骑常侍也。”又曰:“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太医、太宫令至郎中,亡员,多至数十人。”如淳曰:“将,谓都郎将以下也,自列侯下至郎中,皆得有散骑及中常侍也。”又曰:“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散骑并乘舆车。”颜师古曰:“并音步浪反。骑而散从,无常职也。”此言中领军者,《表》无文。安乡亭侯者,不在爵级二十之数,盖汉末及魏置亭侯、列侯之伦也。曹羲,沛国谯人,魏宗室曹爽之弟。荀顗字景倩,荀彧之子,诜之弟也,咸熙中为司空。《表》又云:“少府,秦官,属官有尚书。成帝建始四年初置尚书,员五人。”驸马都尉掌驸马,武帝初置,秩比二千石。”颜师古曰:“驸,副也,非正驾车,皆为副马。一曰驸,近也,疾也。”何晏字平叔,南阳宛人也,何进之孙,咸之子。曹爽秉政,以晏为尚书,又尚公主。著述凡数十篇。正始中,此五人共上此《论语集解》也。
●卷一·学而第一
[疏]○正义曰:自此至《尧曰》,是《鲁论语》二十篇之名及第次也。当弟子论撰之时,以《论语》为此书之大名,《学而》以下为当篇之小目。其篇中所载,各记旧闻,意及则言,不为义例,或亦以类相从。此篇论君子、孝弟、仁人、忠信、道国之法、主友之规,闻政在乎行德,由礼贵於用和,无求安饱以好学,能自切磋而乐道,皆人行之大者,故为诸篇之先。既以“学”为章首,遂以名篇,言人必须学也。《为政》以下,诸篇所次,先儒不无意焉,当篇各言其指,此不烦说。第,顺次也;一,数之始也,言此篇於次当一也。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马曰:“子者,男子之通称,谓孔子也。”王曰:“时者,学者以时诵习之。诵习以时,学无废业,所以为说怿。”)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包曰:“同门曰朋。”)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愠,怒也。凡人有所不知,君子不怒。)
[疏]“子曰学而”至“君子乎”。
○正义曰:此章劝人学为君子也。“子”者,古人称师曰子。子,男子之通称。此言“子”者,谓孔子也。“曰”者,《说文》云:“词也。从口,乙声。亦象口气出也。”然则“曰”者,发语词也。以此下是孔子之语,故以“子曰”冠之。或言“孔子曰”者,以记非一人,各以意载,无义例也。《白虎通》云:“学者,觉也,觉悟所未知也。”孔子曰:“学者而能以时诵习其经业,使无废落,不亦说怿乎?学业稍成,能招朋友,有同门之朋从远方而来,与已讲习,不亦乐乎?既有成德,凡人不知而不怒之,不亦君子乎?”言诚君子也。君子之行非一,此其一行耳,故云“亦”也。
○注“马曰子者”至“说怿”。
○正义曰:云“子者,男子之通称”者,经传凡敌者相谓皆言吾子,或直言子,称师亦曰子,是子者,男子有德之通称也。云“谓孔子”者,嫌为他师,故辨之。《公羊传》曰:“子沈子曰。”何休云:“沈子称子冠氏上者,著其为师也。不但言‘子曰’者,辟孔子也。其不冠子者,他师也。”然则书传直言“子曰”者,皆指孔子,以其圣德著闻,师范来世,不须言其氏,人尽知之故也。若其他传受师说,後人称其先师之言,则以子冠氏上,所以明其为师也,“子公羊子”、“子沈子”之类是也。若非已师,而称他有德者,则不以子冠氏上,直言某子,若“高子”、“孟子”之类是也。云“时者,学者以时诵习之”者,皇氏以为,凡学有三时:一,身中时。《学记》云:“发然後禁,则扞格而不胜。时过然後学,则勤苦而难成。”故《内则》云:“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学书计。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十五成童,舞《象》。”是也。二,年中时。《王制》云:“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郑玄云:“春夏,阳也。《诗》、《乐》者声,声亦阳也。秋冬,阴也。《书》、《礼》者事,事亦阴也。互言之者,皆以其术相成。”又《文王世子》云:“春诵,夏弦,秋学礼,冬读书。”郑玄云:“诵谓歌乐也。弦谓以丝播。时阳用事则学之以声,阴用事则学之以事,因时顺气,於功易也。”三,日中时。《学记》云:“故君子之於学也,藏焉,修焉,息焉,游焉。”是日日所习也。言学者以此时诵习所学篇简之文,及礼乐之容,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所以为说怿也。谯周云:“悦深而乐浅也。”一曰:“在内曰说,在外曰乐。”言“亦”者,凡外境適心,则人心说乐。可说可乐之事,其类非一,此“学而时习”、“有朋自远方来”,亦说乐之事耳,故云“亦”。犹《易》云:“亦可丑也,亦可喜也。”
○注“包曰:同门曰朋”。
○正义曰:郑玄注《大司徒》云:“同师曰朋,同志曰友。”然则同门者,同在师门以授学者也。朋即群党之谓。故子夏曰:“吾离群而索居。”郑玄注云:“群谓同门朋友也。”此言“有朋自远方来”者,即《学记》云:“三年视敬业乐群也。”同志谓同其心意所趣乡也。朋疏而友亲,朋来既乐,友即可知,故略不言也。
○注“愠怒”至“不怒”。
○正义曰:云:“凡人有所不知,君子不怒”者,其说有二:一云古之学者为己,己得先王之道,含章内映,而他人不见不知,而我不怒也。一云君子易事,不求备於一人,故为教诲之道,若有人钝根不能知解者,君子恕之而不愠怒也。
有子曰:(孔子弟子有若。)“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鲜,少也。上,谓凡在已上者。言孝弟之人必恭顺,好欲犯其上者少也。)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本,基也。基立而後可大成。)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先能事父兄,然後仁道可大成。)
[疏]“有子曰”至“本与”。
○正义曰:此章言孝弟之行也。弟子有若曰:“其为人也,孝於父母,顺於兄长,而好陵犯凡在已上者,少矣。”言孝弟之人,性必恭顺,故好欲犯其上者少也。既不好犯上,而好欲作乱为悖逆之行者,必无,故云“未之有”也。是故君子务修孝弟,以为道之基本。基本既立,而後道德生焉。恐人未知其本何谓,故又言:“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礼尚谦退,不敢质言,故云“与”也。
○注“孔子弟子有若”。
○正义曰:《史记·弟子传》云:“有若少孔子四十三岁。”郑玄曰:“鲁人。”
○注“鲜,少也”。
○正义曰:《释诂》云:“鲜,罕也。”故得为少。皇氏、熊氏以为,上谓君亲,犯谓犯颜谏争。今案注云:“上,谓凡在已上者”,则皇氏、熊氏违背注意,其义恐非也。
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包曰:“巧言,好其言语。令色,善其颜色。皆欲令人说之,少能有仁也。”)
[疏]“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
○正义曰:此章论仁者必直言正色。其若巧好其言语,令善其颜色,欲令人说爱之者,少能有仁也。
曾子曰:(马曰:“弟子曾参。”)“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言凡所传之事,得无素不讲习而传之。)
[疏]“曾子曰”至“习乎”。
○正义曰:此章论曾子省身慎行之事。弟子曾参尝曰:“吾每日三自省察已身:为人谋事而得无不尽忠心乎?与朋友结交而得无不诚信乎?凡所传授之事,得无素不讲习而妄传乎?”以谋贵尽忠,朋友主信,传恶穿凿,故曾子省慎之。
○注“马曰:弟子曾参。”
○正义曰:《史记·弟子传》云:“曾参,南武城人,字子舆。少孔子四十六岁。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死於鲁。”
子曰:“道千乘之国,(马曰:“道,谓为之政教。《司马法》:‘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出革车一乘。’然则千乘之赋,其地千成,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唯公侯之封乃能容之,虽大国之赋亦不是过焉。”包曰:“道,治也。千乘之国者,百里之国也。古者井田,方里为井。十井为乘,百里之国,千乘也。”融依《周礼》,包依《王制》、《孟子》,义疑,故两存焉。)敬事而信,(包曰:“为国者,举事必敬慎,与民必诚信。”)节用而爱人,(包曰:“节用,不奢侈。国以民为本,故爱养之。”)使民以时。”(包曰:“作事使民,必以其时,不妨夺农务。”)
[疏]“子曰道”至“以时”。
○正义曰:此章论治大国之法也。马融以为,道谓为之政教。千乘之国谓公侯之国,方五百里、四百里者也。言为政教以治公侯之国者,举事必敬慎,与民必诚信,省节财用,不奢侈,而爱养人民,以为国本,作事使民,必以其时,不妨夺农务。此其为政治国之要也。包氏以为,道,治也。千乘之国,百里之国也,夏即公侯,殷、周惟上公也。馀同。
○注“马曰道”至“过焉”。
○正义曰:以下篇“子曰:道之以政”,故云“道,谓为之政教。”《史记》齐景公时有司马田穰苴善用兵。《周礼》司马掌征伐。六国时,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兵法,附穰苴於其中,凡一百五十篇,号曰《司马法》。此“六尺曰步”,至“成出革车一乘”,皆彼文也。引之者以证千乘之国为公侯之大国也。云“然则千乘之赋,其地千成”者,以成出一乘,千乘故千成。云“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者,以方百里者一,为方十里者百。方三百里者,三三而九,则为方百里者九,合成方十里者九百,得九百乘也。计千乘犹少百乘方百里者一也。又以此方百里者一,六分破之,每分得广十六里,长百里,引而接之,则长六百里,广十六里也。半折之,各长三百里,将埤前三百里南西两边,是方三百一十六里也。然西南角犹缺方十六里者一也。方十六里者一,为方一里者二百五十六,然曏割方百里者为六分,馀方一里者四百,今以方一里者二百五十六埤西南角,犹馀方一里者一百四十四,又复破而埤三百一十六里两边,则每边不复得半里,故云三百一十六里有畸也。云“唯公侯之封,乃能容之”者,案《周礼·大司徒》云:“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此千乘之国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伯、子、男自方三百而下则莫能容之,故云“唯公侯之封,乃能容之”。云“虽大国之赋亦不是过焉”者,《坊记》云:“制国不过千乘。”然则地虽广大,以千乘为限,故云“虽大国之赋亦不是过焉”。《司马法》“兵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计千乘有七万五千人,则是六军矣。《周礼·大司马序官》:“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鲁颂·宫》云“公车千乘”,《明堂位》云“封周公於曲阜,地方七百里,革车千乘”及《坊记》与此文,皆与《周礼》不合者,礼:天子六军,出自六乡。万二千五百家为乡,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地官·小司徒》云:“凡起徒役,无过家一人。”是家出一人,乡为一军,此则出军之常也。天子六军,既出六乡,则诸侯三军,出自三乡。《宫》云“公徒三万”者,谓乡之所出,非千乘之众也。千乘者,自谓计地出兵,非彼三军之车也。二者不同,故数不相合。所以必有二法者,圣王治国,安不忘危,故今所在皆有出军之制。若从王伯之命,则依国之大小,出三军、二军、一军也。若其前敌不服,用兵未已,则尽其境内皆使从军,故复有此计地出军之法。但乡之出军是正,故家出一人;计地所出则非常,故成出一车。以其非常,故优之也。”包曰:道,治也”者,以治国之法,不惟政教而已。下云“道之以德”,谓道德,故易之,但云“道,治也”。云“千乘之国,百里之国也”者,谓夏之公侯,殷、周上公之国也。云“古者井田,方里为井”者,《孟子》云“方里而井,井九百亩”是也。云“十井为乘,百里之国適千乘也”者,此包以古之大国不过百里,以百里赋千乘,故计之每十井为一乘,是方一里者十为一乘,则方一里者百为十乘,开方之法,方百里者一为方十里者百。每方十里者一为方一里者百,其赋十乘。方十里者百,则其赋千乘。地与乘数适相当,故曰:适千乘也。云:“融依《周礼》,包依《王制》、《孟子》”者,马融依《周礼·大司徒》文,以为诸公之地方五百里,侯四百里以下也。包氏依《王制》,云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国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国也。又《孟子》云:“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之制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包氏据此以为大国不过百里,不信《周礼》有方五百里、四百里之封也。马氏言名,包氏不言名者,包氏避其父名也。云“义疑,故两存焉”者,以《周礼》者,周公致太平之书,为一代大典;《王制》者,汉文帝令博士所作,“孟子”者,邹人也,名轲,师孔子之孙子思,治儒术之道,著书七篇,亦命世亚圣之大才也。今马氏、包氏各以为据,难以质其是非,莫敢去取,於义有疑,故两存其说也。
○注“包曰作事使”至“农务”。
○正义曰:云“作使民,必以其时”者,谓筑都邑城郭也。以都邑者,人之聚也,国家之藩卫,百姓之保障,不固则败,不修则坏,故虽不临寇,必於农隙备其守御,无妨农务。《春秋》庄二十九年《左氏传》曰:“凡土功,龙见而毕务,戒事也。”注云:“谓今九月,周十一月。龙星角亢,晨见东方,三务始毕,戒民以土功事。”“火见而致用”,注云:“大火,心星,次角、亢,见者致筑作之物。”“水昏正而栽”,注云:“谓今十月,定星昏而中,於是树板干而兴作。”“日至而毕”,注云:“日南至,微阳始动,故土功息。”若其门户道桥城郭墙堑有所损坏,则特随坏时修之,故僖二十年《左传》曰“凡启塞从时”是也。《王制》云:“用民之力,岁不过三日。”《周礼·均人职》云:“凡均力政,以岁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是皆重民之力而不妨夺农务也。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馀力,则以学文。”(马曰:“文者,古之遗文。”)
[疏]“子曰弟子”至“学文”。
○正义曰:此章明人以德为本,学为末。男子後生为弟。言为人弟与子者,入事父兄则当孝与弟也,出事公卿则当忠与顺也。弟,顺也。入不言弟,出不言忠者,互文可知也。下孔子云:“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孝经》云:“事父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弟,故顺可移於长。”是也。“谨而信”者,理兼出入,言恭谨而诚信也。“泛爱众”者,泛者,宽博之语。君子尊贤而容众。或博爱众人也。“而亲仁”者,有仁德者则亲而友之。能行已上诸事,仍有间暇馀力,则可以学先王之遗文。若徒学其文而不能行上事,则为言非行伪也。注言“古之遗文”者,则《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是也。
子夏曰:“贤贤易色,(孔曰:“子夏,弟子卜商也。言以好色之心好贤则善。”)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孔曰:“尽忠节,不爱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疏]“子夏曰”至“学矣”。
○正义曰:此章论生知美行之事。“贤贤易色”者,上“贤”,谓好尚之也。下“贤”,谓有德之人。易,改也。色,女人也。女有姿色,男子悦之,故经传之文通谓女人为色。人多好色不好贤者,能改易好色之心以好贤,则善矣,故曰“贤贤易色”也。“事父母,能竭其力”者,谓小孝也。言为子事父,虽未能不匮,但竭尽其力,服其勤劳也。“事君,能致其身”者,言为臣事君,虽未能将顺其美,匡救其恶,但致尽忠节,不爱其身,若童汪踦也。“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者,谓与朋友结交,虽不能切磋琢磨,但言约而每有信也。“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者,言人生知行此四事,虽曰未尝从师伏膺学问,然此为人行之美矣,虽学亦不是过,故吾必谓之学矣。
○注“孔曰:子夏,弟子卜商”。
○正义曰:案《史记·仲尼弟子传》云:“卜商字子夏,卫人也。少孔子四十四岁。孔子既没,居西河教授,为魏文侯师。”
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孔曰:“固,蔽也。”一曰:“言人不能敦重,既无威严,学又不能坚固,识其义理。”)主忠信,无友不如已者,过则勿惮改。(郑曰:“主,亲也。惮,难也。”)
[疏]“子曰”至“惮改”。
○正义曰:此章勉人为君子也。“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者,其说有二:孔安国曰:固,蔽也。言君子当须敦重。若不敦重,则无威严。又当学先王之道,以致博闻强识,则不固蔽也。”一曰:“固,谓坚固。言人不能敦重,既无威严,学又不能坚固,识其道理也。”明须敦重也。“主忠信”者,主犹亲也。言凡所亲狎,皆须有忠信者也。“无友不如己者”,言无得以忠信不如己者为友也。“过则勿惮改”者,勿,无也;惮犹难也。言人谁无过,过而不改,是谓过矣;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故苟有过,无得难於改也。
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孔曰:“慎终者,丧尽其哀。追远者,祭尽其敬。君能行此二者,民化其德,皆归於厚也。”)
[疏]“曾子曰”至“厚矣”。
○正义曰:此章言民化君德也。“慎终”者,终,谓父母之丧也。以死者人之终,故谓之终。执亲之丧,礼须谨慎尽其哀也。“追远”者,远,谓亲终既葬,日月已远也。孝子感时念亲,追而祭之,尽其敬也。“民德归厚矣”者,言君能行此慎终、追远二者,民化其德,皆归厚矣。言不偷薄也。
子禽问於子贡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闻其政。求之与?抑与之与?”(郑曰:“子禽,弟子陈亢也。子贡,弟子,姓端木,名赐。亢怪孔子所至之邦必与闻其国政,求而得之邪?抑人君自原与之为治?”)子贡曰:“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诸异乎人之求之与!”(郑曰:“言夫子行此五德而得之,与人求之异,明人君自与之。”)
[疏]“子禽”至“求之”。
○正义曰“此章明夫子由其有德与闻国政之事。“子禽问於子贡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闻其政,求之与?抑与之与”者,子禽疑怪孔子所至之邦必与?闻其国之政事,故问子贡曰:“此是孔子求於时君而得之与?抑人君自原与夫子为治与?”抑、与皆语辞。“子贡曰: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诸异乎人之求之与”者,此子贡答辞也。敦柔润泽谓之温,行不犯物谓之良,和从不逆谓之恭,去奢从约谓之俭,先人後已谓之让。言夫子行此五德而得与闻国政。他人则就君求之,夫子则修德,人君自原与之为治,故曰:“夫子之求之也,其诸异乎人之求之与!”诸、与皆语辞。
○注“郑曰”至“为治”。
○正义曰:云:“子禽,弟子陈亢。子贡,弟子,姓端木,名赐”者,《家语·七十二弟子篇》云:“陈亢,陈人,字子禽,少孔子四十岁。”《史记·弟子传》云:“端木赐字子贡,少孔子三十一岁。”云“求而得之邪”者,邪,未定之辞。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孔曰:“父在,子不得自专,故观其志而已。父没乃观其行。”)三年无改於父之道,可谓孝矣。”(孔曰:“孝子在丧,哀慕犹若父存,无所改於父之道。”)
[疏]“子曰”至“孝矣”。
○正义曰:此章论孝子之行。“父在观其志”者,在心为志。父在,子不得自专,故观其志而己。“父没观其行”者,父没可以自专,乃观其行也。“三年无改於父之道,可谓孝矣”者,言孝子在丧三年,哀慕犹若父存,无所改於父之道,可谓为孝也。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马曰:“人知礼贵和,而每事从和,不以礼为节,亦不可行。”)
[疏]“有子曰”至“行也”。
○正义曰:“此章言礼乐为用相须乃美。“礼之用,和为贵”者,和,谓乐也。乐主和同,故谓乐为和。夫礼胜则离,谓所居不和也,故礼贵用和,使不至於离也。“先王之道,斯为美”者,斯,此也。言先王治民之道,以此礼贵和美,礼节民心,乐和民声。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是先王之美道也。“小大由之,有所不行”者,由,用也。言每事小大皆用礼,而不以乐和之,则其政有所不行也。“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者,言人知礼贵和,而每事从和,不以礼为节,亦不可行也。
有子曰:“信近於义,言可复也。(复,犹覆也。义不必信,信非义也。以其言可反覆,故曰近义。)恭近於礼,远耻辱也。(恭不合礼,非礼也。以其能远耻辱,故曰近礼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孔曰:“因,亲也。言所亲不失其亲,亦可宗敬。”)
[疏]“有子曰”至“宗也”。
○正义曰:此章明信与义、恭与礼不同,及人行可宗之事。“信近於义,言可复也”者,复犹覆也。人言不欺为信,於事合宜为义。若为义事,不必守信,而信亦有非义者也。言虽非义,以其言可反复不欺,故曰近义。“恭近於礼,远耻辱也”者,恭惟卑巽,礼贵会时,若巽在床下是恭,不合礼则非礼也。恭虽非礼,以其能远耻辱,故曰近礼。“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者,因,亲也。所亲不失其亲,言义之与比也。既能亲仁比义,不有所失,则有知人之鉴,故可宗敬也。言“亦”者,人之善行可宗敬者非一,於其善行可宗之中,此为一行耳,故云“亦”也。
○注“义不必信,信非义也”。
○正义曰:云:“义不必信”者,若《春秋》晋士訇帅师侵齐,闻齐侯卒,乃还。《春秋》善之。是合宜不必守信也。云“信非义也”者,《史记》尾生与女子期於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柱而死。是虽守信而非义也。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郑曰:“学者之志,有所不暇。”)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孔曰:“敏,疾也。有道,有道德者。正,谓问事是非。”)
[疏]“子曰君子”至“也已”。
○正义曰:“此章述好学之事。“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者,言学者之志,乐道忘饥,故不暇求其安饱也。“敏於事而慎於言”者,敏,疾也。言当敏疾於所学事业,则有成功。《说命》曰:“敬逊务时敏,厥修乃来”是也。学有所得,又当慎言说之。“就有道而正焉”者,有道,谓有道德者。正,谓问其是非。言学业有所未晓,当就有道德之人,正定其是之与非。《易·文言》曰:“问以辨之”是也。“可谓好学也已”者,总结之也。言能行在上诸事,则可谓之为好学也。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孔曰:“未足多。”)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郑曰:“乐,谓志於道,不以贫为忧苦。”)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孔曰:“能贫而乐道,富而好礼者,能自切磋琢磨。”)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孔曰:“诸,之也。子贡知引《诗》以成孔子义,善取类,故然之。往告之以贫而乐道,来答以切磋琢磨。”)
[疏]“子贡曰”至“来者”。
○正义曰:此章言贫之与富皆当乐道自修也。“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者,乏财曰贫,佞说为谄,多财曰富,傲逸为骄。言人贫多佞说,富多傲逸。若能贫无谄佞,富不骄逸,子贡以为善,故问夫子曰:“其德行何如?”“子曰可也”者,此夫子答子贡也。时子贡富,志怠於学,故发此问,意谓不骄而为美德,故孔子抑之,云:“可也。”言未足多。“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者,乐,谓志於善道,不以贫为忧苦。好,谓闲习礼容,不以富而倦略,此则胜於无谄、无骄,故云“未若”,言不如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者,子贡知师励已,故引《诗》以成之。此《卫风·淇奥》之篇,美武公之德也。治骨曰切,象曰瑳,玉曰琢,石曰磨,道其学而成也。听其规谏以自修,如玉石之见琢磨。子贡言:贫而乐道,富而好礼,其此能切磋琢磨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者,子贡知引《诗》以成孔子义,善取类,故呼其名而然之。“告诸往而知来者”者,此言可与言《诗》之意。诸,之也。谓告之往以贫而乐道、富而好礼,则知来者切磋琢磨,所以可与言《诗》也。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疏]“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正义曰:此章言人当责己而不责人。凡人之情,多轻易於知人,而患人不知己,故孔子抑之云:“我则不耳。不患人之不己知,但患己不能知人也。”
●卷二·为政第二
[疏]○正义曰:《左传》曰“学而後入政”,故次前篇也。此篇所论孝敬信勇为政之德也,圣贤君子为政之人也,故以“为政”冠於章首,遂以名篇。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星共之。”(包曰:“德者无为,犹北辰之不移而众星共之。”)
[疏]“子曰”至“共之”。
○正义曰:此章言为政之要。“为政以德”者,言为政之善,莫若以德。德者,得也。物得以生,谓之德。淳德不散,无为化清,则政善矣。“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者,譬,况也。北极谓之北辰。北辰常居其所而不移,故众星共尊之,以况人君为政以德,无为清静,亦众人共尊之也。
○注“包曰”至“共之”。
○正义曰:案《尔雅·释天》云:“北极谓之北辰。”郭璞曰:“北极,天之中,以正四时。”然则极,中也;辰,时也。以其居天之中,故曰北极;以正四时,故曰北辰。《汉书·天文志》曰:“中宫太极星。其一明者,泰一之常居也。旁三星,三公。环之匡卫十二星,藩臣。皆曰紫宫。北斗七星,所谓‘璇玑玉衡,以齐七政’。斗为帝车,运於中央,临制四海。分阴阳,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於斗。”是众星共之也。
子曰:“《诗》三百,(孔曰:“篇之大数。”)一言以蔽之,(包曰:“蔽,犹当也。”)曰:‘思无邪。’(包曰:“归於正。”)
[疏]“子曰”至“无邪”。
○正义曰:此章言为政之道在於去邪归正,故举《诗》要当一句以言之。“《诗》三百”者,言《诗》篇之大数也。“一言以蔽之”者,蔽,犹当也。古者谓一句为一言。《诗》虽有三百篇之多,可举一句当尽其理也。“曰:‘思无邪’”者,此《诗》之一言,《鲁颂·駉篇》文也。《诗》之为体,论功颂德,止僻防邪,大抵皆归於正,故此一句可以当之也。
○注“孔曰:篇之大数”。
○正义曰:案今《毛诗序》凡三百一十一篇,内六篇亡,今其存者有三百五篇。今但言三百篇,故曰篇之大数。
子曰:“道之以政,(孔曰:“政,谓法教。”)齐之以刑,(马曰:“齐整之以刑罚。”)民免而无耻。(孔曰:“免,苟免。”)道之以德,(包曰:“德,谓道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格,正也。)
[疏]“子曰”至“且格”。
○正义曰:此章言为政以德之效也。“道之以政”者,政,谓法教;道,谓化诱。言化诱於民,以法制教命也。“齐之以刑”者,齐,谓齐整;刑,谓刑罚。言道之以政而民不服者,则齐整之以刑罚也。“民免而无耻”者,免,苟免也。言君上化民,不以德而以法制刑罚,则民皆巧诈苟免,而心无愧耻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者,德,谓道德;格,正也。言君上化民,必以道德。民或未从化,则制礼以齐整,使民知有礼则安,失礼则耻。如此则民有愧耻而不犯礼,且能自修而归正也。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有所成也。)四十而不惑,(孔曰:“不疑惑。”)五十而知天命,(孔曰:“知天命之终始。”)六十而耳顺,(郑曰:“耳闻其言,而知其微旨。”)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马曰:“矩,法也。从心所欲无非法。”)
[疏]“子曰”至“逾矩”。
○正义曰:此章明夫子隐圣同凡,所以劝人也。“吾十有五而志于学”者,言成童之岁,识虑方明,於是乃志於学也。“三十而立”者,有所成立也。“四十而不惑”者,志强学广,不疑惑也。“五十而知天命”者,命,天之所禀受者也。孔子四十七学《易》,至五十穷理尽性知天命之终始也。“六十而耳顺”者,顺,不逆也。耳闻其言,则知其微旨而不逆也。“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者,矩,法也。言虽从心所欲而不逾越法度也。孔子辄言此者,欲以勉人志学,而善始令终也。
孟懿子问孝。(孔曰:“鲁大夫仲孙何忌。懿,谥也。”)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於我,我对曰,无违。”(郑曰:“恐孟孙不晓无违之意,将问於樊迟,故告之。樊迟,弟子樊须。”)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疏]“孟懿”至“以礼”。
○正义曰:此章明孝必以礼。“孟懿子问孝”者,鲁大夫仲孙何忌问孝道於孔子也。“子曰:无违”者,此夫子答辞也。言行孝之道,无得违礼也。“樊迟御”者,弟子樊须为夫子御车也。“子告之曰:孟孙问孝於我,我对曰,无违”者,孟孙,即懿子也。孔子恐孟孙不晓无违之意,而懿子与樊迟友善,必将问於樊迟,故夫子告之。“樊迟曰:何谓也”者,樊迟亦未达无违之旨,故复问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者,此夫子为言无违之事也。生,事之以礼,谓冬温夏清昏定晨省之属也。死,葬之以礼,谓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之属也。祭之以礼,谓春秋祭祀以时思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之属也。不违此礼,是无违之理也。不即告孟孙者,初时意在简略,欲使思而得之也。必告樊迟者,恐孟孙以为从父之令是无违,故既与别,後告於樊迟,将使复告孟孙也。
○注“孔曰”至“谥也”。
○正义曰:《春秋》定六年《经》书“仲孙何忌如晋”,《传》曰“孟懿子往”,是知孟懿子即仲孙何忌也。《谥法》曰:“温柔贤善曰懿。”
○注“郑曰”至“樊须”。正义曰:案《史记·弟子传》曰:“樊须字子迟,齐人,少孔子三十六岁也。”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马曰:“武伯,懿子之子仲孙彘。武,谥也。言孝子不妄为非,唯疾病然後使父母忧。”)
[疏]“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正义曰:此章言孝子不妄为非也。武伯,懿子之仲孙彘也,问於夫子为孝之道。夫子答之曰:“子事父母,唯其疾病然後可使父母忧之,疾病之外,不得妄为非法,贻忧於父母也”。
○注“马曰”至“父母忧”。
○正义曰:案《春秋》,懿子以哀十四年卒,而武伯嗣。哀公十七年《左传》曰:“公会齐侯於蒙,孟武伯相。武伯问於高柴曰:‘诸侯盟,谁执牛耳?’季羔曰:‘鄫衍之役,吴公子姑曹。发阳之役,卫石魋。’武伯曰:‘然则彘也。’”是武伯为懿子之子仲孙彘也。《谥法》:“刚强直理曰武。”
子游问孝。(孔曰:“子游,弟子,姓言名偃。”)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於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包曰:“犬以守御,马以代劳,皆养人者。一曰:‘人之所养,乃至於犬马,不敬则无以别。’《孟子》曰:‘食而不爱,豕畜之。爱而不敬,兽畜之。’”)
[疏]“子游”至“别乎”。
○正义曰:此章言为孝必敬。“子游问孝”者,弟子子游问行孝之道於孔子也。“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者,此下孔子为子游说须敬之事。今之人所谓孝者,是唯谓能以饮食供养者也。言皆无敬心。“至於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者,此为不敬之人作譬也。其说有二:一曰,犬以守御,马以代劳,皆能有以养人者,但畜兽无知,不能生敬於人,若人唯能供养於父母而不敬,则何以别於犬马乎?一曰,人之所养,乃至於犬马,同其饥渴,饮之食之,皆能有以养之也。但人养犬马,资其为人用耳,而不敬此犬马也,人若养其父母而不敬,则何以别於犬马乎?言无以别。明孝必须敬也。
○注“孔曰:子游,弟子,姓言名偃”。
○正义曰:《史记·弟子传》曰:“言偃,吴人,字子游,少孔子四十五岁。”
○注“包曰”至“畜之”。
○正义曰:云“《孟子》曰”者,案《孟子·尽心篇》:“孟子曰:‘食而不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赵岐注云:“人之交接,但食之而不爱,若养豕也。爱而不敬,若人畜禽兽,但爱而不能敬也。”引之以证孝必须敬。彼言“豕交之”,此作“豕畜之”者,所见本异,或传写误。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包曰:“色难者,谓承顺父母颜色乃为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马曰:“先生,谓父兄。馔,饮食也。”)曾是以为孝乎?”(马曰:“孔子喻子夏,服劳、先食,汝谓此为孝乎?未孝也。承顺父母颜色,乃为孝也。”)
[疏]“子夏问”至“孝乎”。
○正义曰:此章言为孝必须承顺父母颜色也。“子夏问孝”者,弟子子夏问於孔子为孝之道也。“子曰:色难”者,答之也。言承顺父母颜色乃为难也。“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者,孔子又喻子夏,服劳、先食不为孝也。先生,谓父兄。馔,饮食也。曾,犹则也。言若家有劳辱之事,或弟或子服其勤劳,有酒有食,进与父兄饮食,汝则谓是以为孝乎?言此未孝也。必须承顺父母颜色,乃为孝也。
子曰:“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孔曰:“回,弟子,姓颜名回,字子渊,鲁人也。不违者,无所怪问。於孔子之言,默而识之,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孔曰:“察其退还与二三子说释道义,发明大体,知其不愚。”)
[疏]“子曰”至“不愚”。
○正义曰:此章美颜渊之德。“子曰: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者,回,弟子颜渊也;违,犹怪问也;愚,无智之称。孔子言:我与回言,终竟一日,亦无所怪问。於我之言,默而识之,如无知之愚人也。“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者,言回既退还,而省察其在私室与二三子说释道义,亦足以发明大体,乃知其回也不愚。
○注“孔曰”至“如愚”。
○正义曰:《史记·弟子传》云:“颜回者,鲁人也,字子渊。少孔子三十岁。年二十九,发尽白,蚤死。”
子曰:“视其所以,(以,用也。言视其所行用。)观其所由,(由,经也。言观其所经从。)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孔曰:“廋,匿也。言观人终始,安所匿其情。”)
[疏]“子曰”至“廋哉”。
○正义曰:此章言知人之法也。“视其所以”者,以,用也。言视其所以行用。“观其所由”者,由,经也。言观其所经从。“察其所安”者,言察其所安处也。“人焉廋哉?人焉廋哉”者,廋,匿也;焉,安也。言知人之法,但观察其终始,则人安所隐匿其情哉?再言之者,深明情不可隐也。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温,寻也。寻释故者,又知新者,可以为人师矣。)
[疏]“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正义曰:此章言为师之法。温,寻也。言旧所学得者,温寻使不忘,是温故也。素所未知,学使知之,是知新也。既温寻故者,又知新者,则可以为人师矣。
○注“温,寻也”。
○正义曰:案《中庸》云:“温故而知新。”郑注云:“温读如燖温之温,谓故学之熟矣,後时习之谓之温。”案《左传》哀十二年:“公会吴于橐皋。太宰嚭请寻盟。子贡对曰:‘盟可寻也。亦可寒也。’贾逵注云:“寻,温也。”又《有司彻》云:“乃热尸俎。”是寻为温也。言人旧学已精熟,在後更习之,犹若温故食也。
子曰:“君子不器。”(包曰:“器者各周其用,至於君子,无所不施。”)
[疏]“子曰:君子不器”。
○正义曰:此章明君子之德也。器者,物象之名。形器既成,各周其用。若舟楫以济川,车舆以行陆,反之则不能。君子之德,则不如器物,各守一用,言见几而作,无所不施也。
子贡问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後从之。”(孔曰:“疾小人多言,而行之不周。”)
[疏]“子贡问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後从之”。
○正义曰:此章疾小人多言,而行之不周也。子贡问於夫子曰:“君子之德行何如?”夫子答之曰:“君子先行其言,而後以行从之,言行相副,是君子也。”
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孔曰:“忠信为周,阿党为比。”)小人比而不周。”
[疏]“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正义曰:此章明君子、小人德行不同之事。忠信为周,阿党为比。言君子常行忠信,而不私相阿党,小人则反是。
○注曰:“忠信为周。”
○正义曰:《鲁语》文也。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包曰:“学不寻思其义,则罔然无所得。”)思而不学则殆。(不学而思,终卒不得,徒使人精神疲殆。)
[疏]“子曰”至“则殆”。
○正义曰:此章言教学法也。“学而不思则罔”者,言为学之法。既从师学,则自思其馀蕴。若虽从师学,而不寻思其义,则罔然无所得也。“思而不学则殆”者,言但自寻思,而不往从师学,终卒不得其义,则徒使人精神疲劳倦殆。
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矣。”(攻,治也。善道有统,故殊涂而同归。异端不同归也。)
[疏]“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矣”。
○正义曰:此章禁人杂学。攻,治也。异端,谓诸子百家之书也。言人若不学正经善道,而治乎异端之书,斯则为害之深也。以其善道有统,故殊涂而同归。异端则不同归也。
○注“攻治”至“同归”。
○正义曰:云:“善道有统,故殊涂而同归”者,正经是善道也,皆以忠孝仁义为本,是有统也。四术为教,是殊涂也,皆以去邪归正,是同归也。异端之书,则或糠尧、舜,戕毁仁义,是不同归也。殊涂同归,是《易·下系辞》文也。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孔曰:“弟子,姓仲,名由,字子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疏]“子曰”至“知也”。
○正义曰:此章明知也。“由,诲汝知之乎”者,孔子以子路性刚,好以不知为知,故此抑之。呼其名曰:“由,我今教诲汝为知之乎!”此皆语辞。“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者,此诲辞也。言汝实知之事则为知之,实不知之事则为不知,此是真知也。若其知之,反隐曰不知:及不知,妄言我知,皆非知也。
○注“孔曰”至“子路”。
○正义曰:《史记·弟子传》云:“仲由字子路,卞人也。少孔子九岁。子路性鄙,好勇力,志抗直,冠雄鸡,佩豭豚,陵暴孔子。孔子设礼稍诱子路,子路後儒服委质,因门人请为弟子。”
子张学干禄。(郑曰:“弟子,姓颛孙,名师,字子张。干,求也。禄,禄位也。”)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馀,则寡尤。(包曰:“尤,过也。疑则阙之,其馀不疑,犹慎言之,则少过。”)多见阙殆,慎行其馀,则寡悔。(包曰:“殆,危也。所见危者,阙而不行,则少悔。”)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郑曰:“言行如此,虽不得禄,亦同得禄之道。”)
[疏]“子张”至“中矣”。
○正义曰:此章言求禄之法。“子张学干禄”者,干,求也。弟子子张师事孔子,学求禄位之法。“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馀,则寡尢”者,此夫子教子张求禄之法也。尢,过也;寡,少也。言虽博学多闻,疑则阙之,尢须慎言其馀不疑者,则少过也。“多见阙殆,慎行其馀,则寡悔”者,殆,危也。言虽广览多见,所见危者,阙而不行,尢须慎行其馀不危者,则少悔恨也。“言寡尢,行寡悔,禄在其中矣”者,言若少过,行又少悔,必得禄位。设若言行如此,虽偶不得禄,亦同得禄之道。
○注“郑曰”至“位也”。
○正义曰:《史记·弟子传》云:“颛孙师,陈人,字子张。少孔子四十八岁。”
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包曰:“哀公,鲁君谥。”)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包曰:“错,置也。举正直之人用之,废置邪枉之人,则民服其上。”)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疏]“哀公”至“不服”。
○正义曰:此章言治国使民服之法。“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者,哀公,鲁君也。问於孔子曰:“何所云为则万民服从也?”时哀公失德,民不服从,哀公患之,故有此问。“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者,此孔子对以民服之法也。错,置也。举正直之人用之,废置诸邪枉之人,则民服其上也。“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者,举邪枉之人用之,废置诸正直之人,则民不服上也。於时群邪秉政,民心厌弃,故以此对之也。
○注“包曰:哀公,鲁君谥”。
○正义曰:《鲁世家》云:哀公名蒋,定公之子,周敬王二十六年即位。《谥法》云:“恭仁短折曰哀。”
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孔曰:“鲁卿季孙肥。康,谥。”)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包曰:“庄,严也。君临民以严,则民敬其上。”)孝慈则忠,(包曰:“君能上孝於亲,下慈於民,则民忠矣。”)举善而教不能则劝。(包曰:“举用善人而教不能者,则民劝勉。”)
[疏]“季康”至“则劝”。
○正义曰:此章明使民敬、忠、劝善之法。“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者,季康子,鲁执政之上卿也。时以僭滥,故民不敬、忠、劝勉,故问於孔子曰:“欲使民人敬上尽忠,劝勉为善,其法如之何?”“子曰:临之以庄则敬”者,此答之也。自上莅下曰临。庄,严也。言君临民以严,则民敬其上。“孝慈则忠”者,言君能上孝於亲,下慈於民,则民作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者,言君能举用善人,置之禄位,教诲不能之人,使之材能,如此则民相劝勉为善也。於时鲁君蚕食深宫,季氏专执国政,则如君矣,故此答皆以人君之事言之也。
○注“鲁卿季孙肥。康,谥”。
○正义曰:知者,据《左传》及《世家》文也。《谥法》云:“安乐抚民曰康。”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包曰:“或人以为,居位乃是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包曰:“孝乎惟孝,美大孝之辞。友于兄弟,善於兄弟。施,行也。所行有政道,与为政同。”)
[疏]“或谓”至“为政”。
○正义曰:此章言孝、友与为政同。“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者,奚,何也。或,有一人,亡其姓名,谓孔子曰:“子既多才多艺,何不居官为政?”或人以为,居位乃是为政也。“子曰:《书》云:孝乎唯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者,此《周书·君陈》篇文,引之以答或人为政之事。彼云:“王若曰:‘君陈,惟尔令德,孝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孔安国云:“言其有令德,善事父母,行已以恭。言善事父母者,必友于兄弟,能施有政。”令其言与此小异。此云“孝乎唯孝”者,美大孝之辞也。友于兄弟者,言善於兄弟也。施,行也。行於此二者,即有为政之道也。“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者,此孔子语也。是,此也。言此孝、友亦为政之道,此外何事其为为政乎?言所行有政道,即与为政同,不必居位乃是为政。
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孔曰:“言人而无信,其馀终无可。”)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包曰:“大车,牛车。輗者,辕端横木,以缚轭。小车,驷马车。軏者,辕端上曲钩衡。”)
[疏]“子曰”至“之哉”。
○正义曰:此章明信不可无也。“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者,言人而无信,其馀虽有他才,终无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者,此为无信之人作譬也。大车,牛车。輗,辕端横木,以缚轭驾牛领者也。小车,驷马车。軏者,辕端上曲钩衡,以驾两服马领者也。大车无輗则不能驾牛,小车无軏则不能驾马,其车何以得行之哉。言必不能行也,以喻人而无信,亦不可行也。
○注“包曰”至“钩衡”。
○正义曰:云:“大车,牛车”者,《冬官·考工记》:“车人为车,大车崇九尺。”郑注云:“大车,平地载任之车,毂长半柯者也。”其驾牛,故《酒诰》曰:“肇牵车牛,远服贾用。”故曰:“大车,牛车也。”《说文》云:“輗,大车辕端持衡者,轭辕前也。”是輗者,辕端横木以缚轭者也。云“小车,驷马车”者,《考工记》兵车、田车、乘车也,皆驾驷马,故曰驷马车也。《说文》云:“軏者,车辕端持衡者。”《考工记》云:“国马之輈,深四尺有七寸。”注云:“马高八尺。兵车、乘车轵崇三尺有三寸,加轸与轐七寸,又并此輈深,则衡高八尺七寸也。除马之高,则馀七寸,为衡颈之间。”是輈在衡上也。辕从轸以前稍曲而上至衡,则居衡之上而乡下钩之,衡则横居輈下,是辕端上曲钩衡者名軏也。
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孔曰:“文质礼变。”)子曰:“殷因於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礼,所损益,可知也。(马曰:“所因,谓三纲五常。所损益,谓文质三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物类相召,世数相生,其变有常,故可预知。)
[疏]“子张”至“知也”。
○正义曰:此章明创制革命,因沿损益之礼。“子张问:十世可知也”者,弟子子张问於孔子:“夫国家文质礼变,设若相承至於十世,世数既远,可得知其礼乎?”“子曰:殷因於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者,此夫子答以可知之事。言殷承夏后,因用夏礼,谓三纲五常不可变革,故因之也。所损益者,谓文质三统。夏尚文,殷则损文而益质;夏以十三月为正,为人统,色尚黑,殷则损益之,以十二月为正,为地统,色尚白也。其事易晓,故曰可知也。“周因於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者,言周代殷立,而因用殷礼。及所损益,事事亦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者,言非但顺知既往,兼亦预知将来。时周尚存,不敢斥言,故曰“其或”。言设或有继周而王者,虽多至百世,以其物类相召,世数相生,其变有常,故皆可预知也。
○注“马曰”至“三统”。
○正义曰:云:“三纲五常”者,《白虎通》云:“三纲者何谓?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张理上下,整齐人道也。人皆怀五常之性,有亲爱之心,是以纲纪为化,若罗网有纪纲之而百目张也。所以称三纲何?一阴一阳之谓道,阳得阴而成,阴得阳而序,刚柔相配,故人为三纲,法天地人。君臣法天,取象日月屈信归功也。父子法地,取法五行转相生也。夫妇,取象人合阴阳有施。君,群也,群下之所归心。臣,牵也。事君也,象屈服之形也。父者,矩也,以度教子。子者,孳也,孳孳无已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妇者,服也,以礼屈服也。”云“五常”者,仁、义、礼、智、信也。《白虎通》云:“五常者,何谓?仁、义、礼、智、信也。仁者不忍,好生爱人。义者宜也,断决得中也。礼者履也,履道成文。智者知也,或於事,见微知著。信者诚也,专一不移。故人生而应八卦之体,得五气以为常,仁、义、礼、智、信是也。”云“损益谓文质三统”者,《白虎通》云:“王者必一质一文者何?所以承天地,顺阴阳。阳道极则阴道受,阴道极则阳道受,明一阳二阴不能继也。质法天,文法地而已,故天为质。地受而化之,养而成之,故为文。《尚书大传》曰:‘王者一质一文,据天地之道。’《礼三正记》曰:‘质法天,文法地。帝王始起,先质後文者,顺天地之道,本末之义,先後之序也。’事莫不先其质性,乃後有其文章也。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此之谓三统,故《书传略说》云:‘天有三统,物有三变,故正色有三。天有三生三死,故士有三王,王特一生死。’又《春秋纬·元命包》及《乐纬·稽耀嘉》云:“夏以十三月为正,息卦受泰。”注云:“物之始,其色尚黑,以寅为朔。”“殷以十二月为正,息卦受临。”注云:“物之牙,其色尚白,以鸡鸣为朔。”“周以十一月为正,息卦受复,其色尚赤,以夜半为朔。”又《三正记》云:“正朔三而改,文质再而复。”以此推之,自夏以上,皆正朔三而改也。郑注《尚书》“三帛”,“高阳氏之後用赤缯,高辛氏之後用黑缯,其馀诸侯用白缯”。如郑此意,却而推之,舜以十一月为正,尚赤;尧以十二月为正,尚白,故曰其馀诸侯用白缯。高辛氏以十三月为正,尚黑,故云高辛氏之後用黑缯。高阳氏以十一月为正,尚赤,故云高阳氏之後用赤缯。有少皞以十二月为正,尚白;黄帝以十三月为正,尚黑;神农以十一月为正,尚赤;女娲以十二月为正,尚白;伏羲以上未有闻焉。《易·说卦》云“帝出乎震”,则伏羲也,建寅之月,又木之始。其三正当从伏羲以下文质再而复者,文质法天地,文法地,质法天。周文法地而为天正,殷质法而为地正者,正朔、文质不相须,正朔以三而改,文质以二而复,各自为义,不相须也。建子之月为正者,谓之天统,以天之阳气始生,为百物得阳气微,稍动变,故为天统。建丑之月为统者,以其物已吐牙,不为天气始动,物又未出,不得为人所施功,唯在地中含养萌牙,故为地统。建寅之月为统者,以其物出於地,人功当须修理,故谓之人统。统者,本也,谓天地人之本。然王者必以此三月为正者,以其此月物生细微,又是岁之始生,王者继天理物,含养微细,又取其岁初为正朔之始。既天地人之三者所继不同,故各改正朔,不相袭也。所尚既异,符命亦随所尚而来,故《礼纬·稽命徵》云:“其天命以黑,故夏有玄圭;天命以赤,故周有赤雀衔书,天命以白,故殷有白狼衔钩。”是天之所命,亦各随人所尚。符命虽逐所尚,不必皆然,故天命禹观河,见白面长人。《洛子命》云:“汤观於洛,沈璧而黑龟与之书,黄鱼双跃。”《泰誓》言:“武王伐纣,而白鱼入於王舟。”是符命不皆逐正色也。郑康成之义,自古以来皆改正朔。若孔安国,则改正朔殷、周二代,故注《尚书》:“汤承尧、舜禅代之後,革命创制,改正易服。”是从汤始改正朔也。
○注“物类”至“预知”。
○正义曰:“物类相召”者,谓三纲五常各以类相召,因而不变也。云“世数相生”者,谓文质、三统及五行相次,周而复始,而其世运有数,相生变革也。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郑曰:“人神曰鬼。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谄求福。”)见义不为,无勇也。”(孔曰:“义所宜为而不能为,是无勇。”)
[疏]“子曰”至“勇也”。
○正义曰:此章言祭必己亲,勇必为义也。“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者,人神曰鬼。言若非已祖考而辄祭他鬼者,是谄媚求福也。“见其义不为,无勇也”者,义,宜也。言义所宜为而不能为者,是无勇之人也。
○注“郑曰”至“求福”。
○正义曰:云:“人神曰鬼”者,《周礼》:“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是人神曰鬼也。《左传》曰:“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故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谄求福也。
○注“孔曰”至“无勇”。
○正义曰:若齐之田氏弑君,夫子请讨之,是义所宜为也,而鲁君不能为讨,是无勇也。